• 发布信息
  • 免费注册
  • 登录
  • 资讯搜索:
    • 产业经济
    • 资本市场
    • 经济评论
    • 产经综合
    • 行业报价
    • 生活理财
    • 社会
    • 企业管理
    • 商务指南
    • 热点专题
    • 行业展会
      您现在的位置:中国电气工控网—电气,自动化,仪器仪表及工业控制行业专业资讯传媒! >> 行业资讯首页
    • 未雨绸缪企业防洪要六“到位”
    • 发布时间:2008-7-15 14:09:20 来源:中国电气工控网信息中心
    •   2008年,大自然再三考验着中国,冰灾,地震,洪水。进入5月以来,长江流域大范围暴雨使得贵州、湖南、广西和江西四省财产损失严重,数十人死亡。仅贵州就造成11人死亡,9人失踪,5条交通中断,47公里路基被毁。面对来势汹汹的洪水,企业应当做到未雨绸缪,防患未然。

        笔者认为,企业开展洪水灾害的防范应当做到六个“到位”:

        第一,企业管理者意识要到位。企业管理者必须应当具有较高的风险意识和灾害防范意识,从企业发展的战略高度上充分重视企业的洪水灾害防范工作,全面加强领导,同时应指定专人负责洪水灾害防范工作。只有企业管理者对洪水灾害足够重视,企业各级管理人员与员工才有可能齐心协力将洪水防范工作做好。反之,企业要想做好洪灾防范就只能是纸上谈兵。

        第二,组织要到位。有了企业管理者的重视,还需要有一个好的组织架构。一般而言,每个企业都应该成立“应急委员会”,企业的最高管理者作为委员会主席,企业的安全负责人作为委员会秘书,各业务部门的负责人作为成员。这样就可以最大限度地调动集体的力量。

        第三,管理要到位。每年汛期来临前,企业应该向企业员工发布通告,告知企业本年度的防洪防灾计划,防洪组织负责人,防洪防灾方面各部门员工的工作职责;现场安全员应该定期对防洪防灾设备进行检查;指派专人收集洪水相关的信息,并在洪水来临之前发布警报,并启动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第四,任务落实要到位。企业要将每项防范工作落实到人,如防洪防灾专项预案的制定,建筑物的维修加固,仓库中的存货进行垫高,机械设备的防护;电力设备的检查检修,排水设备的试验,可能产生的营业中断的准备等。一般而言,应急委员会应该对这些工作进行检查确认。2005年,辽宁抚顺市遭受洪水袭击,某石化企业由于其指挥有利,组织得当,任务落实到位,使企业避免了停产的损失。

        第五,物质准备要到位。公司应该常备足够的防洪防灾物质,如沙袋、铁锹、排水泵、发电机等。洪水灾害可能导致水、电、通讯和交通中断,还有可能导致原材料短缺,所以,企业还应该准备相应的物质来减少营业中断带来的损失。2004年连日暴雨造成了浙江某纺织企业供电中断,但是由于此企业配备了发电机组,因此这家企业避免了至少3000多万的损失。

        第六,保险要到位。即使以上所有的防范工作都做到位了,企业还是有可能遭受水灾,造成损失;购买保险作为一种事后补偿措施,无疑是最可靠的一种损失补偿的方法。但是,购买保险并非意味着以上的防范工作就没有用处了,良好的防范工作可以使企业用更低的费率和更好的承保条件得到最大的补偿。

        洪水虽然可怕,但是只要将各个方面的防范工作都做到位,必将洪水带来的损失降到最小。在购买保险的时候,财产基本险一般是不包括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责任的,所以,企业在投保时还应当注意保险险种的选择,以转移企业风险。

      作者:郭锐
    资讯推荐图文
    DH系列温湿度控制仪
    可莱特信号灯、警示灯
    ·大兴安岭利用五大载体开发
    ·我省1855万亩沙化荒漠
    ·当下理财 从管理“风险”
    ·股市趋势:奥运会以前仍会
    ·专家教你七招让你买房子不
    ·NO1:银行是风向标
    ·房价上涨压力难减 楼市投
    ·小老板急需的大文化
    资讯热点图文
    DH系列温湿度控制仪
    可莱特信号灯、警示灯
    TUOKE-多功能电量测
    云南特色经济林为林农增收
    • 关于电气工控网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诚聘英才 | 网站申明 | 意见投诉 | 帮助中心 | 友情链接
    • 版权所有 中国电气工控网 Copyright©2008 dianqigk.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客服:中国电气工控网客服为您服务 中国电气工控网客服为您服务 产品推广:产品咨询客服为您服务 QQ群1:46224698(已满) QQ群2:65361048
      客服咨询热线:027-63729468 82757568 13871185731 传真:027-82757568
    • [渝ICP备07006054号]